依附理論(attachment theory)由英國精神科醫師約翰·鮑比(John Bowlby)提出。鮑比認為,依附是人天生就有的一套系統:害怕的時候,人會去找能保護自己的人,待在對方身邊才覺得安全(Bowlby,1969)。對學步的幼兒來說,這個人通常是父母;長大以後,伴侶、要好的朋友,很多時候也包括父母,都可能接下這個角色。壓力大、生病,或和親近的人分開時,這套系統啟動得最明顯。
依附類型(也常叫作依附風格)描述的,是這套系統在一個人身上平常怎麼運作。有些人開口求助很自然,自己待一陣子也一樣自在;有些人很怕被丟下;也有人寧可什麼都自己扛。這些習慣是從經歷裡慢慢長出來的,從鮑比算起,心理學研究它們已經超過半個世紀。英文的 attachment 在中文裡有兩種譯法,「依附」和「依戀」:台灣的心理學文獻多寫「依附」,我們也這樣寫;只有四種類型的全名,沿用大家搜尋時最常用的寫法,例如安全型依戀。
孩子的情況要另外說明:兒童的依附要用另一套方法研究,嬰幼兒的分類也不能直接套到成人的類型上。這一頁接下來只談成人,以及這套類型是怎麼運作的。
